4 分類與標記
4.1 分類
4.1.1 按用途特征分類可分為:空間直接加濕器、管道加濕器,代號分別為KJ、GD。
4.1.2 加濕器按加濕方式可分為:絕熱型加濕器、等溫型加濕器和其他型加濕器,加濕器類型和代號見表1。
表1 加濕器按加濕方式分類和表示代號


4.1.3 加濕器的基本規(guī)格可用額定加濕量表示,見表2。
表2 機組的基本規(guī)格(單位為千克每小時)

4.2 標記
加濕器的標記方式如下:

示例:額定加濕量為10kg/h的電熱式管道型加濕器,標記為JS-DR-GD-10。
5 一般要求
5.1 基本規(guī)定
5.1.1 加濕器應按本文件規(guī)定,并經(jīng)規(guī)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。
5.1.2 加濕器應明確進水水質的要求。
5.1.3 加濕器宜采用節(jié)水措施。
5.2 材料
5.2.1 加濕器采用的材料不應出現(xiàn)銹蝕和霉變,并鼓勵使用滿足環(huán)保要求及具有抗菌防霉功能的材料。
5.2.2 加濕器主要結構構件應使用耐久性和耐腐蝕性的材料,采用黑色金屬制作的構件表面應做除銹和防腐處理。
5.2.3 對于可以使用可再生材料的構件,宜使用可再生材料。
5.2.4 加濕器宜采用具有廢棄物處理方法且處理過程對環(huán)境影響小的材料。
5.2.5 濕膜加濕器的蒸發(fā)介質產(chǎn)生的有害氣體或總揮發(fā)性有機物不應超過GB/T 18883-2022表1規(guī)定的限值。
5.2.6 難燃型的蒸發(fā)介質的防火特性應滿足GB 50016的相關要求,并應按GB 8624的相關要求給出分級。
5.3 結構
5.3.1 加濕器內部應整潔干凈、無雜物易清理。
5.3.2 加濕器的鈑金件、零配件等應有防銹措施。
5.3.3 加濕器的塑料件表面應平整、色澤均勻,不應有裂痕、氣泡等,塑料件應耐老化。
5.3.4 加濕器的水箱應具備足夠的容量,有加熱裝置的金屬水箱應做好保溫和密封措施。
5.3.5 加濕器使用多個霧化組件或多個噴管時,其間距應相同。
5.3.6 加濕器蒸汽軟管應具有一定的強度和韌性,高溫下應無變形和開裂。
5.4 部件
5.4.1 加濕器配置的控制元器件應動作靈敏、可靠。
5.4.2 加濕器配置的抗菌型部件應滿足GB 21551.2的相關要求。
5.4.3 加濕器宜具備節(jié)能運行控制模式,在滿足加濕量要求的條件下,可根據(jù)空氣狀態(tài)、加熱裝置或水泵功耗等情況,通過調整水泵轉速、電熱裝置輸出等措施,實現(xiàn)加濕器能耗降低。




